十年永居被拒

我也有和lz一样的情况哦,心里凉了半截。。。但是lz的gap也够长的了。觉得lz的拒签是否也与gap的时间过长有关呢?

LZ现在做什么打算呢?准备重新申请吗?当时review的信是自己写的还是律师写的?现在律师怎么说?

谢谢大家关心。我的情况还好一些。因为老公已经在去年拿到PR了,所以我现在准备申请他的SPOUSE VISA。还算是有条后路。
其实我老公也是有二次REJECT,可是他的申请就通过了…,:cn01: 是不是我只能说我自己点子背呢??还是因为现在HO的要求变严格了。
发这个帖子只是想给大家提个醒,如果有跟我相似的情况,一定要当心,要慎重对待。

我是找的律师事务所,那个人挺好的,以前我老公的签证就是她帮忙办的,所以我这次就又找她了。哎,早知道当初点儿找她,可能就签成了:cn03:
律师说,这种REVIEW,本来就是不花钱,让HO去自己否定自己,成功率并不是很高,但以前也有不少成功的案例。我的老公已经拿到PR了,而且我现在已经怀孕,就要生宝宝了,按理说基于同情和人权,给我签证的可能性是比较高的。她在REVIEW LETTER里,把这里情况也都说明了。可是HO现在是铁了心的想赚钱,就是不肯免费的给我一个签证,一定要我再花上1000大洋,去申请SPOUSE,然后再等上二年:cn05:

不可能, 照你真么说所有人都可能有gap, 如果你在到期前寄出去, 那么home office有很忙, 结果3个月之后才给你签就算你有3个月gap,可能吗?

我想是我的意思没有表达清楚,我的意思如果是像我这种有REJECT,把材料打回来,要求重新递交的,才会被这样计算。
正常寄签,是不会被这样计算的。

嗯, 我也这么觉得, 还好有后路, 非常感谢你能分享自己的经历, 祝你好运呀{:5_141:}

我也这么觉得,他们抢钱啦!
还好还可以办partner的签证,签个两年再转正.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HO害人不浅!

问题关键是你那两次reject之间,原先的签证还有效么?既然一百多天这么长,原先签证肯定过期了吧,那样真的要算GAP了,而且天数过多,确实希望不大。

在到期前寄出,材料都正确,不论HO拖了多久,最后的结果是pass的,这样不算GAP。

如果材料有任何瑕疵,被退回后,再寄出时原先签证已经过期,这样就是GAP了,这很好理解,不论有任何瑕疵,都是不完整的申请,HO不能对你的申请进行评估,不能算有效的申请,很多人都会说自己的瑕疵有多么小,但是无效的申请没有经过全面的审查,很可能掩盖其他大问题,为了公平公正,只能不算数了。

“基于同情和人权‘只在法庭上有可能被采纳,也就是APPEAL的时候。REVIEW要翻案也要有充足证据证明决策失误,并不是HO希望多赚钱,HO不是盈利机构,搞不好收的签证费不够用还需要财政补贴的。

十年前,我刚来的时候,学生继签还是免费的,看看现在已经涨到多少钱了???他们还嫌不够,还在一年年的涨下去,也不知道是基于什么理由。HO应该被评为涨价最快的机构,而且还是市场垄断,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只管涨价,反正不管涨多少钱,签证的人也都不会少。平时节衣缩食,只为了每年被他们宰上这么一刀。:cn03: 小女子只能粗浅的认为,他们现在是财迷疯了。光PR这些年已经翻了几倍了:cn18:貌似以前才三百多的样子。

最近砍人数比赚钱重要

reject不是说不算么?我也有个reject因为当时寄出申请的时候忘了寄护照,然后申请表被退回要求连同护照寄回去但是没有charge我第二次钱。不知道会不会比楼主情况好点,我还差两月寄申请楼主这么一来搞得我很忐忑啊

类似的REJECT也曾发生在我的身上。刚寄出申请后,HO就更换新的申请表格了,把所有材料退回来了,并附了一份新的申请表格。之前看其他类似的帖子,不是说 GAP是按照 最开始递上去的 raise date 算么?楼主的SAR是不是有俩个raise date.有专业人士 能解释一下 到底是按照哪个raise date 算GAP啊?!

错 如果reject了 附带信 你在28天内补充材料 然后继续有机给那个人(一般会告诉你有机到哪里 不是申请表的地址) 这28天里不算gap 如果你有机到了申请报上面的地址算fresh app 所以酸gap

如果你的材料全部都被退回来了,包括你的护照,那你的情况就跟我的一样了,现在来看,应该是算GAP的。我的也没有被CHARGE第二次钱,二次REJECT以后,到拿到签证,也只收了我一次签证费。当时收到的信里也是要求要28天之内把材料交上去,所以当时以为不算什么大问题,就大意了。像你这种因为换表格而REJECT的情况比较多,如果能找到学校,证明当时是他们的错误照成你的REJECT,应该会对你比较好一些。
我的SAR里的RAISE DATE分别是我第一次递交签证的日期,后面的结果里写的是REJECT,接下来是我第二次递交的日期,后面的结果也是REJECT,然后是第三次递交,成功拿到签证。

我当初就是这么想的,周围也有很多朋友也有类似的问题而拿到PR的,所以就大意了。
你还是要慎重对待的,我现在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只要护照被退回来了,而当时你的签证已经过期了,即使有要求28天之内补交材料的信,也是算GAP的。
所以你签证的时候,最好还是找一些比较明白的专业人士咨询一下,在写COVER LETTER的时候,找一个合理的理由解释一下。一般来说如果只有一次GAP,即使时间长一些,要是遇到比较有人情人味的CASEWORKER,也就抬抬手让你过去了。

我当时寄的就是他们指定的部门,这点我记得很清楚。

LZ你当时SAR上面的summary report上是怎样写的?是两个raised date还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