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机构上班,算是公务员,职位不高,办事员级别。因为一些生活上的原因身心比较累,很想歇一段时间,给自己放一个长假。
对工作本身还是比较满意的,所以想休整后能回来继续上班。政府部门总是比较繁琐,如果我申请离职的话,想回来就算部门愿意要当时也不一定有那个职位空缺可以塞进去。我也不想占单位便宜,unpaid leave一毛钱不给也可以,就是保留职务。
我们这里一般情况下unpaid leave一个月,有正当理由还是不成问题的。我想休的时间长一些,但是累也不算是个正当理由还显得矫情。想集思广议看有没有什么方法政策可以利用的。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