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KBA这是发什么疯啊?Over-stayers这个严苛,是想让大家都回国签证吗?

UKBA此项对于over-stay的政策,最重要的部分是明确28天这个天数,以前是没有明确规定超过多少天会必然拒签的,除此以外的部分都是老生常谈。

你的文中第二段着重说明over-stay到底充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其实这段话有前提,如果date of current visa expiry先于date of visa refused,那么over-stay就从date that you are notified of refuse 算起(拒签信发出后第二天),UKBA这个规定的本意是从考虑申请者的利益出发的,因为通常情况下,很多人都是接近当前签证过期前几天寄出申请的,而UKBA处理签证一般需要比较长时间,如果他们被拒签,那么在收到通知之后还有比较充足的时间去处理,而不是在未知的情况下就处于长期的over-stay状态。

如果on the date that you are notified of refuse,但current visa still valid,那么即便他们收到了refused notice,也不算over-stay。当然这是通常的情况,如果UKBA另外表示之前的visa被canceled的情况下例外。

如果英文的内容是学校原文的话,那你的中文翻译的确是过度解读,你添加的例子已经自行延伸了理解。UKBA的政策并没有否认了上面红字的部分,这属于你的过度解读。

说的不对还请指教。

你说的很对,是Home Office发签证,俺一再重申就是上来发发牢骚,学校国际学生部原则应该能拿到Home Office一手的资料,因为他们很谨慎,希望自己的学生签证不出问题,这样才能安安心心读书,给他们交学费不是。这也是为什么学校在UKBA正式公布相关消息在自己网上之前,能提前发邮件给自己的学生不是?嗨,总而言之,我本人也觉得最后一段太严苛了,才上来发牢骚不是。真心希望我说的都是错的。呵呵

给同志们道个歉,之前小弟理解有问题,请大家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