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对,很对。
婚前协议{:5_138:}
貌似中国和英国都不承认的
房产证上的名字,有时候就是唯一的法宝
不懂中国法律. 婚前协议在英国是承认的, 最高法院有判例, Radmacher VS Granatino. 律师在处理离婚诉讼的时候可以酌情引用.
看了大家的投票,我觉得现在的女生特别能理解男生的难处,反而有许多男的,一点也不真诚
现在的人都精明的跟什么一样。加名字就等于房产有了对方一半的产权
就是为了离婚后能有个保障?
怎么说呢,我觉得现在的要是结婚都会要求加上的,不管是不是全额付款。
看是不是两个人一起供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 爱情连连看 里面有个女的就直接说的 结婚一定要男方动产不动产都要变成女方的名字 人家不是要求加名字 而是直接换名字 厉害吧 真佩服将来娶她的男人
:):)
是说 婚前协议 不一定算数的。
房产证才是真材实料
当然要加啊,女方不要别的什么,只要求加名字这并不过分,总不能什么不给就结婚吧。
打算和男友结婚后住家里,吃家里喝家里,煤气水电车,油都省了。。。
无所谓吧~~~财产独立挺好的。。。因为我觉得每个人追求的不一样。。。
如果是婚前人家买的,老公没贷款,我不要求,如果是老公贷款买的,我觉得可以商量
加名字就是送钱,现在房子这么贵,谁不会保护自己啊。要加名字也可以,结婚5年以后再说。如果是之前同居了很久的,可以在结婚的时候加名字。那些一天都没在一起生活过的couple还是不要提这些非分要求了, 现在结婚后3个月就离婚的也不是没有。
要是父母买的就算了吧,房贷的话就一定要加了,这是最基本的。
一触到金钱问题就是这样,不过我觉得加不加无所谓,能长久的跟这些都无关。
这是结婚还是买卖啊?
结婚是爱一个人,想和他生活一辈子,和他给不给你房子有关么?
要我是男生就不加,一点都没有付出为什么还要利益啊,这和爱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