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W转T1 签证被拒,appeal选择paper 还是on court ?

我今天刚收到UKBA的拒签信。里面的拒签理由居然写了足足写了四页纸。基本上我没有犯实质的错误违反申请签证的要求, 里面理由大多来自签证官的主观想法,认为很多可疑点。另外在面试时表述犯两处口误。
上诉可选择提交纸面材料 或 随律师上法庭。律师给我的建议是上法庭直接和法官argue,胜算机率大,但是我从未上庭过,心态不是很好。很怕到场时过度紧张,听不懂法官问题或表达错了(因为先前面试就口误过)选择纸面材料,成本小很多,但需要自己提前都准备好。法官的一切判断只能来源于我的个人材料了。

请大家给点建议吧,选哪种会适合我些

主要看拒签理由,根据对方理由一一反驳,不建议选择选择纸面材料,对方对你新材料或者反驳还有疑问你没机会说

具体看拒签原因,如果是签证官的误判,可以上诉,如果材料本身有问题,那就看是否有足够时间重新准备好完善的材料在拒签28天内重新递交新的申请。

上庭不是律师来和法官说话吗?

是律师和法官陈述,如果法官有问题问律师不知道,或者有些问题是直接问你的,还是要说话的,不过可以申请要求翻译,但要考虑如果lz是psw 转 t1e,上庭后lz还要翻译对lz不利

要求翻译对签证的英文要求不好解释,
个人的逻辑,可能要大神们出声

的确!曾经有此因为HO犯傻导致拒签。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一位类似法官之类的staff问我要不要翻译,我直接回答,not necessary, i can handle this appeal by myself…那时候,staff看我好惊讶的眼神。。回了句。brilliant。当然最后上诉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