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要求六月再completion的猫腻

ME TOO. 斩立决 。时间拖的越久,变数就越大。深陷泥潭只有一个结果,与理想失之交臂。

跟我的情况一模一样。当时我看房的时候特别喜欢,价格也好,就是里面有租客,7月刚签的1年租约,要等到BREAKING TERM才可以赶人家走,而且赶的时候还要给人家2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我10月看得房,11月OFFER, 2月签合同,4月才能COMPLETE。我当时也很担心。但是中介和我的朋友都有过这样的情况,说只要exchange contract, 房东就没办法反悔,所以可以的。我就一狠心决定拿这个房子。没想到上个星期中介告诉我,房客突然自己要搬走,因为要回瑞典,所以不存在房客的问题了。房客1月底走,我2月可以exchange 和 complete.

所以我觉得只要房东愿意Exchange contract, 这样可以,如果你特别喜欢房子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