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T4学生签去年9月来到爱丁堡,规规矩矩7天内预约并办理了在校园的警局注册,当时我的护照也有警察签章证明我注册了。可我忘了要在10月份去拿那份警局证明文件(有人比我更囧的吗。。。)
近日(事隔6个多月后),我去爱丁堡的POLICE H.Q.拿注册证明,接待我的女士很不客气,说我没有遵守法律什么的要罚我款5K胖子(我了个去)。然后我就求情啦什么的,她转口说,是否对我进行出发决定权不在她在她的上司(真的吗?!),如果决定处罚我,我将在接下来两周内接到POST通知;如果两周后没接到通知就是不处罚我了。最后,她在我护照和警局注册证明的警局章上都写了一行红字“LATE COLLECTION”
我搜了坛子里好多相关帖子,许多延迟6,10个月甚至多年才去注册的同学顶多也只是当场给个警告或证明文件上警告,并没有涉及到罚款,而且是否处罚的决定在两周内作出这个说法坛子里也没出现过。。。。
有前辈遇上过类似事件吗?有什么解决方法或经验可分享下吗?我需要写封E-MAIL去学校和警局求情吗? 她是不是在吓唬我啊 (她说她记得是她亲自给我办的注册,可小弟觉得除非她整容了否则当时给我办理注册的绝对不是她)?小弟先谢过了!
这接下来的两周好难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