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y to let房子到底要不要加我的名字呢

如题,之前只有老公有永居,所以买buy to let房子时为了贷款容易,房契和贷款都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
现在我也拿到永居,在看有没有必要加上我的名字。

好处:以后卖房子时capital gain tax会平分到两个人的头上,我的工资目前低于老公的,所以会省一些增值税。
问题:现在加名字和以后卖房子之前再加名字有什么区别么?增值税会有不同吗?

成本:找律师只为了加名字,费用会很高吗?要等到remortgage 时再加名字会不会省些admin费用呢?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俩现在有联名的自住房,如果加我的名了,就是我名下有第二套房了,会不会需要我缴付2nd property extra stamp duty呢?

多谢大家

首先要确定lender允许你加名字上去。

你们应该先买第二套房再结婚,如果中国结的婚别和这边说,买第二套房只用你名字,这样还能以first time buyer在stamp duty上优惠, 你们BTL加不加你名字无所谓,真想加的话最好remortage时免费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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