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问题,请教大家

结婚风险大啊,像这样的两面人人太多了,在别人面前装的跟什么似的,对身边的人特别残忍,然后别人都不相信。女人要保护好自己,好在英国还挺保护妇女儿童的。

赠予夫妻 贷款方面是两个人的名字 赠予就写的是夫妻 按百分比算的话双方都不舒服 男方当时意思是可以不用买 买了他按揭的就得一人一半 ,买完房女的一年后生子就没再工作 对方律师说她没有偿还能力 对方也不同意签字卖房 手上也没钱给她那份 总之各种无赖 西方男人整不来西方女人 整中国女人一套套的

争也争不过 打官司又不熟悉法律 年龄又不大重新开始容易

这个理由站不住啊,我知道中国女没工作没收入还是把孩子抚养权牢牢把握住了啊!女人没工作有孩子,男方不但把房子留下,还要支付女方赡养费……

打官司不是律师的事吗?自己也可以多了解法律。吃一堑长一智吧

以前菜花大叔帮过不少女的办离婚的,最管用的一招就是让男的家暴。

还别说,这招真管用的。家暴后马上999,偷盗什么的警察慢,家暴报警警察来的嗖嗖嗖的快

楼主,千万不要相信协议什么的,没有法律效用的。必须一定得离婚,离干净,上法庭那种。前车之鉴,楼主准备好钱付律师费吧,英国离婚又贵时间又长,特别折磨人。如果男的不配合,所有钱都付律师费了。

还有就是做好心彻底寒透的准备吧。我们女人一般还说念着旧情,男人大多不会的,一旦要离婚了,你就是一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眼里只有利益,没有任何情感可言。

我咨询过律师,只要是婚后买的房子,不管写不写名字,都是共同财产,不是么?怎么回事?

你还没和老公摊牌啊?那他上论坛么? {:5_138:}

哈哈,这个好,劝和不劝离,其他的都省了。 {:5_137:}

也有走到一半决定不离的。 {:5_142:}

是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女方名字没有在房产证上,同时这个房子又是贷款的,这时候离婚分财产就比较麻烦。这个房子产权是受到lender保护的,女方拿不走房子、只能拿走价值那一部分钱。
如果女方很想要房子,那么1。男方同意。 同时2。lender也同意,就是说lender同意把男方贷款转移到女方名下,女方要受到lender 的信用和affordability的评估。

有的女方收入不够,贷款转移不到女方名下,最常见办法就是男方搬出去,把房子给女方和孩子住,贷款和title deed仍旧是男方名下,男方负责交贷款,直到孩子18周岁,两人再卖房分家。。这个是比较温和的分手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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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最重要的提醒; 女人一定要有能力自己拿到贷款,例如每年报self assessment,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如果是joint mortgage, 把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去除,剩下的这个人如果想保留房子的话,仍旧要被lender 评估信用和affordability.重新做贷款申请!

明白了。那如果买房子的时候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另外一个人是不是算是保留了first buyer的身份呢?

女人有点家产或者比对方有钱,最好别结婚,谈谈恋爱就可以了。特别中国女人没有洋女人狠,洋女人争财产很猛不管不顾的没有包袱,中国女人热衷立牌坊身上扛着三座封建大山,即使读再多洋书嫁给洋人也无法改变她们有些懦弱的思想,就她们这脑子还是不结婚保险。

中国女人好多都是恋爱脑

听下来,不是说法律帮英国女人而不帮中国女人,而是中国女人不如她们的洋人老公更了解英国法律的游戏规则和套路,所以她们被挖坑。

有些事情对于当地人来说仅仅是common sense(比如打孩子或者对孩子大吼大叫歇斯底里可能会被对方偷录,上法庭对自己不利),但对于中国女人而言却是从也没接触过的法律知识。

还有我发现很多中国女人很喜欢情绪化歇斯底里,可能深受农村电视剧还是春晚小品或者古装电视剧影响,她们自己觉得没什么,还自喻为“女人都是情绪化的动物”,特别热衷表演“一哭二闹三上吊”“自杀”“神经发作”等戏码,想给对方施加心理压力,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糟蹋自己,却不知在国外,大家欣赏的是一个人的成熟。
这样的一种文化反差,她们还不自知,这些女人上法庭会吃亏。

中国人在英国没有家人靠山,英国女有!如果中国女能豁出去不见得就比英国女的弱

豁不出去还是文化限制了她们的大脑和行动力。
就算在中国,女人也是被丈夫反杀的多。

但是外国女人猛,我看新闻,最近是一个鬼佬丈夫用眼药水杀死了鬼佬妻子骗取了35万美元保险。
但是搜了一下,原来眼药水谋杀始祖是个美国女人,她用眼药水毒杀了丈夫。

男女也算打成平手。

德国这么多女人喂森林里采的毒蘑菇给老公吃,每年都有不少男人被毒死,都没办法追究。

中国女人确实只能甘拜下风。潘金莲之所以出名也就是因为几千年就出了一个这样的女英雄啊。

I-O-I 点评于 4 分钟
如果男方有证据显示女方精神状态不稳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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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情绪是多么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