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十年永居材料准备问题

看到材料清单,有一项要求如下:

Evidence you have to prove the relationship with Mr XX (for example marriage certificates), and correspondence addressed either to you jointly, or in both of your names, or addressed individually to you at the same address, to cover the last two years

这是要求我提供过去两年的bill或者银行账单么?感谢!!!

字面上的意思是: 你需要提供你与你先生的 结婚材料 和 过去两年内的 相关地址证明

说穿了,就是让你提供可以证明你们两人住在一起的证据。
如果你们两人有council tax、对账单等是联合署名的那最好。如果没有联合署名的,那么只要两人账单的地址是一样的就行。
两人在一起生活,这些总该有吧

这个地址的证明 可以是你和你先生两个人的名字同时在一起的 也可以是两个人名字分开的 不过地址必须是一个地址

证明你们的关系

所以我需要提供过去两年所有的银行信,或者council tax之类的来证明地址么,

要你提交结婚证和过去两年你和你配偶的地址证明。我申请永居也遇到这个问题,也是醉了,本来想着十年还简单点,结果发现要准备的材料和配偶签转永居没什么差。。。配偶签要提交的永居也都要提交。。。 {:5_146:} 除了工资证明。。除了这个,还要我提交娃的护照和出生证。。。

是的,我也是惊讶怎么还要提供两年的证明。我刚在网上下载了2年银行账单的e-document,吐血。

需要提供你们夫妻最近两年的同居证明,可以是BILL或者银行账单。

请问如果提供两个来源的联名的,一个来源但是各自姓名的,够吗?

Lisa律师好,请问现在spouse visa里面需要提供的bank statement和存款证明,可以是e-statment下载打印的吗?还是必须要银行盖章/纸质?

当年还能面签的时候,见过移民局的casework现场操作,他们有一个内部审批的表格,分两大列,左边是主申请人,右边是主申的配偶。每大列分两个小列,即人需要提供两种不同的地址证明。下面一共24行,代表24个月。操作的时候他们会在表格里面打勾。 联名的算一份,主申,配偶都会勾上,最后看完材料后,如果基本上所有的格格里面都勾上了,就过了。。。要是空的太多,就会问你补充材料,稍微少一点问题不大。

最好提供原件。

听起来是可以的。您需要自己最终确认下,毕竟我们没有代理您的案件,没有为您检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