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转永居,关于是否是有限公司director的问题

大家好,对于申请表中有一项问题觉得陌生,以前续签配偶签没遇到过。

财政证明本来是想只用老公打工的收入的,金额足够了,pay slips/雇主信那些都没问题。

但是今天检查申请表时发现,在老公employment的那个部分,有个问题说:是否是limited company的director? 我之前没多想就填了否,但老公说因为我们的房子是share of freehold,所以就五户组成的这个management company(自己这栋房子的物业)来说,的确也是个director。 但是只要一勾yes,貌似就要出示一大堆的公司documents, 这对我们这个不以盈利为主的freehold company来说弄都不知道怎么弄。这个freehold company也不给我们带来任何income呀。

我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到底应该填yes还是no啊。填no好像是在撒谎,而且google老公的名字都可以搜出来他是这个公司的director。但是勾yes的话文件也不知道怎么准备,而且和财政状况真是irrelevant呀。

如果公司是在companies house注册过的,而且在directors名单上,那么是director,否则就不是。跟房子不房子,收入没收入什么的都没关系。

公司的确是注册过的。

但是这个问题是在问finance这个部分选择employment(而不是self employment)的时候提问的,理论上这个部分的问题都是为了证明财政收入而问的。老公身为director之一的company并不是我们用来证明收入的来源,且一旦选yes就要求一大堆公司tax return之类的文件。

我就想知道有没有人申请时身为某公司的director,但不以这份收入来申请时,在这个问题上填no?

如果是在companies house注册过的,而且名字是director中,那么就回答Yes. 否则就是lie。
至于是否是在finance部分问或在其他section问,不改变你必须回答yes的事实。
company director的收入是很多样的,有拿工资的,有不拿工资的,有分红的,也有没分红的,有拿公司补贴的,也有不拿公司补贴的,没办法一概而论。但是你如果每年有报税的话,就可以按照那个报税的单子来。我好像记得是SA01表单。

谢谢你的回复哦,我明白你的意思。

我感觉你是理性分析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填。而不是说你也有类似身为一个公司director,但不以这个公司收入来证明finance的填表经验。

Anyway, 在Are you a director or non-executive director of a limited company based in the UK? 勾了Yes之后,需要提交的document list上增加了下面一项,这就搞笑了。
Evidence as directed by Appendix FM-SE for a director or a non-executive director of a limited company based in the UK - for Mr 老公名字 for 老公打工的job title(而不是他身为director的那个公司的title,那个公司的title也根本没问).

我的理解是,在提交了能证明finance的公司资料,职位薪资资料后,它设置的问题应该严谨表达为,这个公司是否是一个based在英国的有限公司,你是director之一?这才能与要求材料,对应这个公司的这个职位相关。

然而他的问题如我上述粘贴的表达,我填yes和no都很尴尬。所以很希望有类似情况且有填表经验的人来分享你们怎么填。

没看懂。
英国人的逻辑很简单的,“是”就是“是”,“否”就是“否”。不会因为前面回答了“是”之后导致后面麻烦,而返回到前面再把“是”改为“否”。
至于你提到的evidence of being a director之类的,就是从companies house网站上下载一个Certificate of Appointment就可以了,应该是免费的服务。
一个人自然人,既可以是一个limited company的director,也可以同时在其他公司任职拿工资,不矛盾。
Anyway, 也许我没明白你到底要问什么吧。祝您好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