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无语的上庭经过,不得不来吐槽一下。CCJ的经过在另一个帖子里:https://bbs.powerapple.com/bbs/topics/2928963 这里就不赘述了。我在同一家公司因为同样的原因有两张远久的CCJ。我是通过credit company发现我有这两张CCJ的,于是要了reference number,然后来这里咨询了以后,给作出判决的法院打电话,要求set aside这两张CCJ。 法院回复只能一张一张来,于是我填了表,申请第一张。然后就收到我们地方法院的回复,定了hearing 的日期,就是昨天。由于我什么资料都没有,就带着我更改驾照的record去了。
这里我要说一下,我没有找律师,因为我查了大量的资料,只要是我有证据证明没有收到判决书,就可以取消CCJ。所以我觉得我自己就可以解释的很清楚,但是昨天上庭后,被完全颠覆了。我要说的是,其实也不需要律师,只是我没想到这边法官的质素这么差,完全不可理喻!
昨天2点,准时开庭。法官简单来了个开场白,就开始跟我核对我变更住址的时间,就是DVLA给的record,在核对完以后,法官就说根据他所看到的的证据,他们没有寄错地址,所以程序是正确的。于是我开始懵圈,这是不可能的,没可能两张CCJ全过程的信件,我一次都没收到。而且我打过电话去之前的法院,他们说过信件是寄去了我以前住的地址。那现在这个法官说他看到的证据显示没寄错地址是怎么回事??于是我跟法官说,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没有收到,而且我手上没有任何对方起诉我的资料。这时法官的态度就变了,打断我的解释,跟我说每个人上来都会这么说,意思就是我在狡辩。我明白他的想法,但是他似乎没留意我说的,我从来没有收到任何信件,也就是说他手上所谓的证据,我一个没有,我没法知道为什么会显示他们寄了正确的地址。于是我问法官我应该怎么办,我的意思是说怎么才能看到这些证据。结果法官完全不爽了,跟我解释他是中立的,不能给我意见,一大堆。然后说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hearing,但要在14天内给他一个statement,把我的证据提供出来,再安排第二次听证。我知道他不爽,但是我还是接着跟他说,我没有收到信件,我如果证明?他们说寄了正确的地址,他们如何证明?这时法官可能才意识到,我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于是问我,他手上的这些资料我没有吗?我回答当然没有,否则我为什么这么状况外。于是他叫了助理进来,叫她复印一份法庭资料给我。整个过程法官态度及其恶略,没有礼貌。无论我想问什么,都不行。
我拿了证据回家仔细看,才更气,法官的态度就不说了,那种认定我说谎,哪里显示了你中立的态度??!!另外没想到专业质素更差,原因我一点一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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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证据的第一页是cover letter,应该是上一个法院的记录,地址处是两行,第一行就是写defendant address,这是我现在的地址,然后下面是一个registration address,对应的是我以前的住址。页头是case 号什么的,地址下面是所有对这个case 变更的记录。那么这里我明白了法官说的所谓地址正确是从哪里来的了,就是看了defendant address。于是我的疑问是,有两个不一样的地址,是以哪个为标准呢?为了不再出问题,我找了律师,约了今天见面,花了我一百多镑。我简单说了我的情况,然后我就问这张cover letter是法院的原件吗?他说不是,这只是法院系统里面打印出来的,但是有足够法律效力。然后他的疑问跟我一样,两个地址以谁为主?这决定了成败,于是他帮我打电话给之前的法院,终于接通后,法院的人的回答是,他们通常寄的都是registration address,具体为什么我这里不说了。反正就是这是法院基本的程序。那么就好笑了,所以说我这个地方的法院是不知道这个程序吗?而且两个不一样的地址,法官不去核实吗?就算这不是法官的责任,那你凭什么就认定是寄对了地址呢?我真的是气死了。律师帮我写了statement,并且说这通电话是他陪同打的,证据很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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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更可气的就在后面了,我付了一小时钱,所以律师继续帮我看文件,cover letter 后面的都是那个parking 公司提供的证据,我停过那里。这没什么好说的,但在看cover letter的时候,我发现了另一个法官的大BUG。我刚才说地址下面是这个case 所有的变更信息,我看到第一个变更信息就是今年1月25日,收到defendant 的application,更新了defendant address 到我现在的这个住址。也就是说这张纸上面的第一个地址,是今年1月25日才更新的,在这之前无论地址是什么都好,都不会是我现在的住址!合着就是,我发现了CCJ,然后填表去申请remove,之前法院更新了我地址的信息,然后我的地方法院就根据这个地址,判定原来寄信的地址是正确的。那按着这个逻辑,岂不是所有因为没有收到信件的形成的CCJ,都不可能remove 掉吗?因为你终究都是要先申请,自然会把现在正确的地址填写上去,然后法官就可以根据你新更新的地址,判你输了!这也太儿戏了。
现在虽然我觉得证据是充分的,但是法官和我都对对方有了不好的印象,不知道最终的结果是什么。而且庭审过后,没有任何文字上的记录给我,我询问是不是会有文件寄给我,也不回答我。也就是说如果这其间我有做错任何一个步骤,第二次听证还不一定有呢!我真的很失望,如果连法庭都是这种质素,我真是无处解决问题了。真的很想投诉这个法官,真的!很气,写出来发泄一下,也算是个经验吧,如果将来谁遇上相似的问题,一定要知道原来法官还可以这样判断,并且不会仔细看证据资料,对真心寻求解决问题的人非常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