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让我们签一个奇怪的合同!!

那要具体看措辞,但核心意思是正常的。就是你可以提前说不买了,但对方想要个最晚交割日期,晚几天对方愿意不愿意还卖给你,到时候要具体谈。

放回市场,估计也是你一个买家。你看现在市场上还有人吗?

下市场后中介一般不会带别人看房子的,一般买房下市场后是不能在别人要买的情况下重新回市场的,如果回市场说明卖家不诚信,想多找买家,一般这种情况楼主要说一旦回市场我们就崩了,反向给卖家压力

首先,只要一天不exchange contract,那么买卖双方都是有权随时pull out的,没有任何责任。
卖家想尽快出手,不想被拖住,很好理解。人家没让你付reserve押金只是规定了时间我觉得已经算是比较讲道理了,如果是我卖房子,买家各种原因搞不定,我肯定也会要求中介把房子放到市场上,找别的买家。
要不就是买家给我压钱,比如说2000磅。然后我跟她签协议,确保一定时间内不退出,比如45天,万一你搞不定,这钱就算弥补我白等你45天的机会损失。

表示深深地诚意,争取28天complete,如果没有故意拖延(中介可以和律师follow up)多用几个星期也无所谓。以前我的是遇到28天的情况,还多用了2周都没事。广告确实是放到completion才撤下来。当然了,如果我当时犹犹豫豫被中介和卖家看出来的话他们是会找新买家的。

真想买的话,还就的表示一下诚意。开发商年底要清账,把该收的钱收回来。可能就会有这种要求,看看合同上如果完成不了有什么损失,能接受的话就继续交易。一般4-6周就完成了。

还是看你自己对房子的喜爱程度和可能出现损失的接受度。这些日期一般都可以由律师协商的。

28天除非现金买,哪可能那么快,房市那么冷,让卖家哪凉快哪呆着去。

一般中介不是要准买家付定金的吧, 买家跑了他们就赚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