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讼师在英国-唐宁街十号的回信

这点破事还妄想去惊动女王,真是丢国人的脸。女王要是回你的话真的是瞎了眼了。 :face_vomiting:
素质太低,大事小事无论什么破事都紧咬着人家不放,还美其名曰“打官司”。披上一层律师的皮去讹人骗钱,还有脸讲是因为“”喜欢法律”。也不学学“美”字跟“丑”字到底怎么写,是个人都知道耍流氓谁都比不过律师。
通读了一遍你的所谓“打官司”系列作文,除去那些骗别人钱的,剩下自己的cases无外乎就几个原因:与人沟通交流能力太差、不尊重别人并没有解决问题的意愿、存心就是想叫别人倒霉难堪并从中收获快感…
放了一堆屁,浪费了读者一堆时间,而且只能让人得出一个关键结论——能让你这种货色留在英国兴风作浪真是英国移民法的失败。这种变态扭曲的心理跟人格也是你所受教育的失败。
虽然看你这德性估计八辈子都改不了,但还是免不了天真地奉劝一句:能做个人、要点脸不? :nauseated_face:

谢谢拜读, 给我帖子增加点击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