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亟待审慎严谨、公平合理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http://uk.chineseembassy.org/chn/lsfw/hzlxz/blxz/t1249113.htm
以上链接内容是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关于国籍认定和有关问题的说明全文,图片部分取自该文最后就具有中国公民血脉新生儿的国籍界定表

这是中国国籍法项下条法内容的逻辑及字面谬误所导致的现实尴尬与苦涩难堪,此重大谬误的确不应归咎于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单方。无需分析赘述其它情形存在谬误与否,仅就官方对新生儿国籍界定表中的第2与3情形而言,假如持英国永居签证的母亲(情形2)与父亲(情形3)在新生儿出世前申请宣誓向英国君主效忠归化入籍为英国公民,新生儿就会分别归属至第5与7情形,也就拥有了选择做中国公民的资格;历数全球范围内任何大小国家的国籍法,尚未有如此超级讽刺程度的悖论情况。从浅层严谨法理来讲,条法设定的谬误显而易见;从深层三观情结来讲,国家民族的尊严损毁殆尽

中国很多法律都是这样没有逻辑的。。。。

之前那个说什么要取消我们这种有永居的人的国内户籍

那条界定就写的狗屁不同

不承认双重国籍是50年代当东南亚大规模排华屠华防止革命输出。周总理时代为了保护在东南亚的华人而提出的政策。现在已经被执行的走了样。

这张表的思路实在是太狭窄了,连针对人群都不全,英国那么多类型的家庭,欧盟的家庭怎么搞?另外,凭什么母亲一定就是中国人?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外国人的家庭要怎么搞?
建议把文本功课好好做做

深有体会 强烈同意 我家孩子就成了情况2/3的英国人 {:5_145:}

成天看不起人家韩国,却还不如韩国,起码人家国家对于双国籍采取了比较人性化的有条件的认可。我们这个不仅不认可,还莫名其妙没有逻辑的判定是否可以中国国籍。。。。

我国这部自1980年起生效至今近40载未做变动的特别重要法律之一,除了18项条款内容外未曾跟进出台过关键词定义、补遗修正、实施细则(仅在1996与1998年有过分别就香港与澳门居民国籍问题的两次司法解释)等常规完善举措;相比较世界上其它国家国籍法项下全视角的精细条款、司法解释以及力求零瑕疵的原则而言,形成了巨大反差

今年新成立了移民局,不知有什么方法把海外华人的诉求告诉移民局

根据在此说话时的状态,你我均属布衣身份(双关语,这帖里也需要一点得体的幽默感哈),尚不具备上达天听的资格。但我多少相信此处内容应该或能被有心者所引用,而且亦或已被官方人士所注意到。此帖绝非以标题赚人眼球,仅以中立不偏原则,清晰扼要就事论事;既不认同偏左言论,也不认同偏右言论;既不怕歪楼倾向,也不怕被查水表;因为,立意清、内容正!

中国最大问题是屁民没有选票,反正不是你选出来的,他们爱怎么整就怎么整,根本不用理会你们这些屁民。

说的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