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渣男,没人关心江歌事件吗?完美诠释了什么叫虎一样的对手和猪一样的队友

最近看了点报道,感觉事件其实挺简单的,不知道为何会闹得这么沸沸扬扬。不过还是要提醒女同胞男同胞们,谈恋爱要谨慎,不小心不光损失财产和时间,有可能丧命。最好找我这种瘦小型男生,就算打架也不会吃亏。

最近的报道才引起关注,不然都不知道。

发生什么了?

简洁版,刘鑫(女)和陈世峰(男)闹分手,刘鑫暂住好友江歌(女)家,陈世峰上门本来要砍刘鑫,结果刘鑫躲在屋里,江歌在门外被砍死了。这几天日本正在审判呢,国内媒体呼吁陈世峰死刑,但是日本根本就不怎么判死刑。还呼吁刘鑫对江歌家人做出点赔偿之类的。

整个过程就是情杀但是杀错人了。江歌被朋友连累丧命。

江歌是个勇敢的女孩,她为了保护朋友去对峙陈世峰,但是万万没想到陈会杀人,不是杀错,是凶手被阻拦恼羞成怒

作为前女友,刘鑫应该对陈是什么样的人应该很清楚的,她在案发当天强烈要求江歌在家等她,在江歌被一刀一刀砍下去的时候锁住门就算了,连打电话报警都不会去做,事后又跑掉不配合调查,此人的心已经坏掉的不能再坏了,很难说她没有借刀杀人的动机

刘鑫一家都让人恶心透了,居然现在还有女生跟刘鑫一起玩,简直就不知死啊 {:5_139:} 还是封建社会好,这样的早就被宗族赶出去了,象过街老鼠一样活着。
江歌妈妈太可怜了,审完了日子怎么熬。

越是这种垃圾,还越是有人一起玩,臭味相投的人多了。。。哎。。。

都闹上人民日报,高检院都表态了,政府也真够辛苦的。

人民日报评论:江歌案中的法律事件与道德事件
2017-11-15 09:20
今天(11月14日),朋友圈里都在讨论江歌案,一件发生在日本的刑事案件,引来国内的关注。各评论君就此事也开展了一次讨论。这个案件法律事实还不尽明了,但道德层面的是非曲直却也值得讨论。道德评判与道德审判的界限在哪?舆论介入与舆论审判的平衡点在哪里?我们共同追求的正义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实现?评论君们从不同角度切入此事,形成了认识此事的一些基本共识。
1 “可以分成两个事件:法律事件与道德事件”
B:案发至今,其实产生了两件相互关联但又彼此独立的事件:一件是江歌被害案,这是法律事件,由日本管辖,当然今天(11月14日)最高检也刊文指出,可根据中国法予以追诉;另一件是刘鑫及其父母在案发后的表现,这是一个道德事件。目前网上讨论集中在后者,这是触动大家敏感神经的关键,刘鑫一家的事后行为击穿了大部分人的道德底线。
D:这个事情确实有两个规则时空。第一个时空在犯罪现场,法律来审定刘鑫是否存在作为义务、是否存在不作为。脱离了犯罪现场,人们其实在辨析是否存在道义上的不作为。显然,刘鑫存在。人们用道德谴责刘鑫及其家人,也是对社会应有之善的反向保护。因为,法律只是底线要求,在法律上不陷入不作为,并不代表在道义上可以不作为,人们将这件事情放在了更大的正义观之下审视。
X:公众情绪几乎一面倒,是事实。大家为什么会愤怒?很大程度并不仅仅因为刘鑫见死不救,而是好友被男友刺死后,媒体所报道的她和她的家庭的种种表现。这或许恰恰是江歌母亲至今还在四处奔走、求助的主要原因。大家希望这个案件得到公平、正义的审判,更希望当事人在感情上给予受害者家属回应。这不只是作为受害者好友应尽的道德义务,也是基于人的本能、本性的分内事。
2“质朴的正义感有意义有价值,但也有局限”
T:围观群众有一种朴素的直观的正义感,也能对人心世道做出自己的判断,这是道德观的基础,也说明是非曲直有一种直观的、基本的判断标准。不过具体到个案上,不单指江歌刘鑫这个个案,而是所有的个案,我们评价时,或许都还需要更多审视复杂微妙的情境,防止简单粗暴的情绪,哪怕这种情绪是以正义之名的。
C:确实如此。社会的道义声讨当然需要,但是需要明白,对道德的审视,不能替代法律审判,这是启动所有道德话题的根本前提。出了位,不管理由多么高尚也都可能陷入危险。当然,群情激奋并不是“不能理解的”。道德绑架不可取,但要分清是老百姓的人之常情,还是恶意的推波助澜,因为“反道德绑架”可能也会变成简单粗暴的棍子,动辄把正常的情绪与键盘侠混杂起来,事实上也可能成为道德绑架。何况,所有的道德问题,都需要放在一个具体的国家与社会之中。我国有自己的公序良俗,中国传统道德水位很高,这件事触痛那么多人,说明人心向善。
Y:我担心一些这样的舆论倾向:因为江歌的善良被恶报,所以宣扬无需善良,比如用极端的情绪表达,将众人带向“好人没好报,干嘛做好人”的逻辑。如果这样,那么公共讨论不仅没有提升道德水位,反而会如彭宇案之后,让更多人陷入道德困境与道德焦虑。
L:虽然分事后与事中,但公众的愤怒情绪还是和案件本身息息相关的。不妨回到现场。案子里似乎藏着伦理困局:一个人在身处险境时,能否因保命而妨碍别人求生?比如,两人同时落水,只有一个救生衣,先抢到救生衣的人,是否应为被淹死的人负责?就江歌案来说,还有个特殊的地方,凶手的杀机或在于刘鑫,作为受益者,她能否完全免责?
G:都在骂刘鑫,但陈世峰以及他的家人在哪?现在,对单身妈妈失去独女的同情,对冷漠对待被害人母亲的愤怒,构成了舆论谴责的两大主题。其实,这场讨论的对象中,最不该缺席的是行凶的犯罪分子。令人担忧的是,舆论一边倒的压力可能会给刘鑫出庭作证增加许多阻力;私下和被害人亲属见面,也许会成为对方辩护律师的把柄来否认唯一目击者的证言效力。我们期待法律制裁行凶者,这也应该是舆论关注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点。
3“法律与道德,都是对出格行为的纠偏”
F:“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还有一个问题,对于舆论道德谴责的压力,有些人也许早已经自我原谅、麻木不仁了。在网络上,还有多少人一如既往地对马蓉、翟欣欣义愤填膺?对于网络的健忘,许多人估计第一反应就是盼望着下一个热点早点到来。我们说,“法律是底线的道德”,就是要把那些突破人伦底线的行为,纳入到法律规范惩治的范围中来。社会治理是一个综合工程,需要多方发力、多管齐下,包括法律,也包括道德。
P:无论法律规范还是道德规范,都可以看作对人类出格行为的纠偏,只不过法律是对肉体的惩罚,道德更多讲世道人心,前者约束力明显高于后者。刘鑫不妥的行为可能不承担法律责任,但也许逃不出道德的负面评价。这样的讨论无可厚非,甚至有助于警示我们:当面对刘鑫所处的境地时,应该采取怎样的选择。但通过这次舆论风波,我们发现互联网时代,更加开放的舆论场中,由于潜藏极端化的情绪和表达,已经超越了仅仅是判断式的道德评价,而可以直接宣判一个人“死刑”。如果由于法律背后由于有强制力,因此要对公权力作出限制,那么在今天,互联网汇聚“民意”所形成的强大“公权力”,是不是也该受到某种节制?
Z:这让我们从更大的范围反思法律。现代社会无疑是法治社会,依靠法律保护公众权利、实现整体的正义。法律是实现正义的基本途径,但并不是实现正义的全部,还需要用公序良俗、舆论监督和非正式制度来对法律的作用形成补充,以更大程度地捍卫正义。事实上,在传统社会,伦理道德、乡规里约以及熟人社会的舆论,都是对正式制度捍卫正义的补充,一个人作恶即便不会受到国家法典的制裁,熟人社会的议论以及几千年沉淀下来的无形规则也会让一个人受到严厉的惩罚。这是现代法治社会需要传承而不是舍弃的正义捍卫途径。逝者安息的前提是坏人得到惩罚,正义的伸张同样如此。
(原题为《江歌案:法律事件与道德事件| 睡前聊一会儿》)

为什么会砍错了人呢

在气头说, 而且这mm 帮朋友, 有义气, 可是朋友不争气 。 特别是不出来作证,这个是让人气愤的地方

所以我说猪一样的队友,除了逃跑啥都不会。敌人又那么猛,根本打不过。

以前的人都是勇往直前,向前冲,打仗才能赢, 现在的人独生子女太多了,很多被教育不关你的事情不要管, 总觉得中国人以后会更不团结,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我倒觉得不是这样,现在教育更理智,帮助别人要在自己有能力有条件的情况下。媒体说江歌在被砍的时候刘鑫不闻不问,但是她如果真去救人最大的可能是俩人一起死。媒体不应该去鼓励女孩去制止一个拿刀的凶手。

怎么可能砍错,只是拿江歌泄愤罢了

就这件事情来看。。和中国教育没有一毛关系。。完全是家庭教育的问题。。看看刘鑫妈说出来的话就知道了。。

主要是刘鑫谎话连篇激怒了吃瓜群众,大家谴责她也是给死者一个公平的交代。
杀人着固然可恨,但他会得到惩罚。刘鑫间接造成了江歌的死亡,对为她仗义持言的好友的生死不顾,失去了最基本做人的道理,她最后作为被害人还得不到法律的惩罚,这是吃瓜群众无法接受的,因此这个女孩受到大众道德的谴责也是应该的,没有任何的不妥。

刘鑫的父母和她一个德行啊,那样的父母教育出这么个玩意儿来不稀奇啊。正常人被救了一条命而对方牺牲了,难道不应该给恩人的父母去养老吗?人家只有一个女儿啊。欠别人的是要还的。躲起来一副嘴脸,还讥笑挖苦救命恩人的母亲,是人做的么?

还有这事最恶心跑出来一群废死圣人,废你妈啊。
还有这事领教了,原来日本杀个人只判15年哦,虽然知道日本不轻易执行死刑,但是杀死人通常只判15年也是醉了

中日没有引渡条款,杀人凶手判不了几年的。
不知道对于日本服刑完毕后引渡回中国后,能否中国政府重新再审啊,不判死刑,以后还会跑出来杀人的哟,对我们老百姓也不安全了吧。要么扔到日本海里淹死算了。中国不需要这种垃圾。
有谁懂面相的看看,这凶手长的就是变态杀人魔的样啊

这个变态恶魔出狱以后还会找刘鑫的吧,所以刘这种女人也不是没想到这点,因此她也很希望凶手被处死。免得自己丢了性命

说实话,作为初犯的故意杀人罪在中国也不会那么容易判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