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永居gap的问题!

先说一下我这个情况。

我是2007年9月份来到英国读书, 然后2015年大学毕业后本来想继续读master, 但因为家里有些事和关节出了问题生病在国内休息了一年。

大学本科签证到的2015年的10月31号,我在10月15号离境了。然后再2016年9月7号我又获得了新的学生签证,在9月26号回来读了master.

现在学生签证到2018年的4月1日到期。我有意的想要申请永居, 所以之后会找个工作或者到时候办旅游签证凑够10年。

但是我想请问我2015年10月到2016年9月这段期间是否决定了我一定不符合永居的条件?

是否可以找律师解释是因为生病的情况而不得已呢? 如果是完全没机会的话,我打算学生签证到期前就回国了。

谢谢大家的帮忙!

这绝对不符合啊,这都离境快一年了,找律师也没用,跟你说行的律师,都是骗钱的

别折腾了,没有可能的。

按理说,你如果因为健康原因离开英国单次超过180天,好好解释一下是可以的,不过你现在的问题是,你离境将近一年的时间并没有有效的签证,这个可能就麻烦一些,我不敢肯定绝对不行,如果有知名大律师帮你处理的话,试试也无妨。说实话,无非就是不行,现在国内来读书的,也不在乎这点律师费,主要是时间。

因为健康问题也不行吗?

好的,谢谢!我知道我这个情况应该是比较复杂的,但是毕竟来了这么多年又不想放弃

这十年的连续性已经断开了。考虑走五年工签吧。

超过180天的硬伤,

不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