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发小是中国国籍。放弃了国内的工作合约跟她老公回了丹麦结婚。没有孩子。她还没有入籍。
圣诞节时她老公坦诚他爱上了别人。而且被我发小在facebook上发现她老公也有跟他们的朋友公开说他爱上了别人。她也立刻果断拍了下来。可以做有不忠的证据吗?-------(这个可以作证。还有朋友给的statement也可以作证)
她现在决定要离婚。问题是。她一个人在丹麦很无助。有没有什么建议和可以推荐的律师帮忙呢?万分感谢jmm!------(其实在国内就可以请律师办理涉外离婚的case)
我发小一直没有工作。她老公工作过一段时间。后来读master。现在在读第二个master在英国。第三者就是在英国念书的这几个月发生的事。
两个人的钱都在共用帐户里。
房子是这个丹麦老公的父母名下的。
因为他们没有在工作。而且她老公学费都是她和她父母给拿的。这些年花费了不少在这个老公身上。这些可以要回来吗?------(学费这事我也觉得太狠了。。已经说她缺心眼了。看看最后能不能要回来一些吧)
她到底能争取到多少呢?
我知道根据加拿大这边的法律来说。不管房子是不是在本人名下。只要不需要付房租房贷的家里人给买来住的也自动分一半。
不知道在丹麦是不是也是这样??---------(房子的问题谢谢在丹麦的mm回答。真的跟加拿大这边不一样。。。)
摆脱各位jm帮忙。。。网上关于这样的例子不是很多。我找了很多我能找的。可是我人在加拿大。有点爱莫能助。只能在万能的苹果上求助各位美丽善良的jm们了。。。
多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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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谢谢帮忙的所有人。。。
说风凉话也好。
这个妹子缺心眼了。因为从来没在钱上纠结过。所以也没觉得怎么样。说养男人太难听了。过日子怎么着都是双方共同付出的。
难道说一切都能做到平分吗?
还有那么多女生做家庭主妇。老公来养家的。难道地位就得矮人家一头吗?
善良一点不好吗?
谁家还没点糟心事啊?
设身处地的为别人多着想点吧。不要自作聪明认为自己永远不会被骗。
可怜之人确有可恨之处。难道她现在还没明白吗?
不要再纠结在她帮男方去上学的事了。经济允许的话自然只是举手之劳。不允许的情况下也只能爱莫能助。
她老公命好摊上了个思想简单的女人。我发小受伤害算她倒霉。
我只是心疼她。做好朋友20多年了。没见过她这么伤心过。
再次谢谢热心帮忙的人儿们。。。好人有好报。善心有善报!
希望一切顺利吧。。。